关于2013届未毕业学生办理毕、结业手续的通知
各学院、各部门:
2013届毕业生审核工作即将结束,为了做好下一步相关毕业生工作,经研究决定做如下规定:
1.离校系统截止时间:7月10日。
2.毕业生成绩登录截止时间:7月13日。
3.毕业审核截止时间:7月14日。
4.续读学生集中于7月14日进行毕业审核,请各学院督促学生抓紧时间办理离校及其它手续。
5.办理结业手续截止时间:7月12日。
根据我校学分制管理规定,凡未获得毕业学分3/4者,缴清学费后办理结业手续,发给结业证书。未办理续读手续或未缴清学费的学生,按自动离校处理,不发任何证书。
6.办理续读手续截止时间:7月12日。
根据我校学分制管理规定,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,未达到毕业标准,但获得毕业学分3/4以上者,缴清学费后可办理续读1至2年。对于已达到毕业标准但未缴清学费的学生,可办理续读1至2年,待学费缴清后办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。
各学院要把上述要求及时通知到每一个毕业生,并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,特别是对于续读的学生,一定要尽快和学生联系,确保所有学生都按上述规定办理毕业手续。
特此通知
内蒙古师范大学教务处
二○一三年七月九日